广西大学坐落于素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截止至2022年12月,学校占地面积2.14万余亩,其中,本校面积4550.7亩,广西亚热带农科新城(农林动科研教学实验基地)1.69万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00余万平方米。下设26个学院,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5091人、全日制研究生13046人,非全日制研究生2118人,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生956人,各类在读继续教育学生40449人。
学校现有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2个“部区合建”一流学科群,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2个广西一流学科,4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学、化学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和生物与生物化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高校引智平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2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国家和部级科研平台,以及45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学校积极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与全球48个国家和地区的279所高校及学术机构签署了学术合作交流协议,与东盟十国96所高校及学术机构合作交流密切。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有国家特色专业12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7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15个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建成实验教学中心25个,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获得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认定1门,获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
广西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广西大学,英文名为“Guangxi University”。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0593。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广西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广西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1大门类。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土木工程与先进材料、应用经济学与现代服务业2个学科群成为部区合建一流建设学科群,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学、化学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和生物与生物化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教务处是广西大学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教务处根据需要选派人员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教务处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以顺序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不含艺术类),不设置专业级差。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语种要求: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二十条 建筑学专业入学后复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一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专业项目水平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符合相关条件者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以及《广西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执行)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广西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为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有志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有关专业学生,入学后经报名、选拔,可进入“君武学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习,学校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全程导师制培养,鼓励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三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学校每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将结果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cn
网址:zs.gxu.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注重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大力实施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努力打造领军团队及创新人才队伍,推进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等九个方面的创新举措,产生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近年来,王双飞院士主持的“造纸与发酵典型废水资源化和超低排放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和“大型二氧化氯制备系统及纸浆无元素氯漂白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分别获2016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2019年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郑皆连院士领衔的“大跨拱桥关键技术研究团队”荣获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团队奖牌,主持获得201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第16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第36届国际桥梁大会(IBC)最高奖——乔治•理查德森奖,获2020年广西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2021年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教师谢斐作为唯一第一作者和唯一通讯作者,以“船帆座脉冲星风云X射线偏振趋近同步辐射理论极限”为题在国际顶级学术杂志《自然》(Nature)发表研究成果,实现了以广西本地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在《自然》发文的历史性突破。2006年以来,学校获得教育部等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36项,获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1项,广西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2项,广西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1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获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5项。
校训
勤恳朴诚:是广西大学首任校长马君武先生亲撰的校训。按照字面的理解,“勤”是勤奋、认真,“恳”是真挚、恳切。“勤恳”合在一起就是殷勤恳切,唐代柳宗元在《柳浑行状》中说:“词旨切直,意气勤恳”,就是指做事认真不懈。“朴”是朴直朴素、敦厚老实,“诚”是诚信诚实,真心真意。“朴诚”合在一起就是敦厚老实,艰苦朴素,诚信诚实。“勤恳朴诚”就是要求勤勤恳恳做事,实实在在做人,艰苦创业,俭朴生活。其中“诚”是核心,是根本。“诚”是人类社会的最高道德规范,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诚就是真,其对立面是“欺”,“真”的对立面是“假”。为人朴诚,就是朴实无华,诚心真意,以诚相待。大学既是传授专门知识与技能的场所,更是教人勤恳朴诚、求真求善的精神家园,就教育来说,教人如何做人比传授知识更为重要,正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所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做学问也要“朴诚”,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严谨勤奋的治学态度,诚心诚意,求真求实,不弄虚作假,不投机取巧,不急功近利。
厚学致新:“厚学”既指有广博的知识和学问,又指崇尚知识,博采众长,且还有兼容并蓄,融贯古今与中西的要求。常说要厚积薄发,无论是做学问、搞研究,还是干事业,都必须有深厚的知识基础,才能达致目标。“致新”就是努力创新,与时俱进,要求通过学习研究,获得新知识,进行新创造新发明;要求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厚学致新”还是为学的两个层次,或者说是两个阶段。要达到“厚学”,首先要广泛的猎取,培养充沛而旺盛的学习志趣,这是人生强大的求知动力。“厚学”还意味着博大和宽容,惟有博大和宽容,才能兼容并包,使为学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放的胸襟,真正做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因此,厚学是为学的第一阶段,要求刻苦学习,博采众长,正如马君武先生所说:“集世界之知识,造极新之国家”。而“致新”是为学的第二个阶段,也是最高境界,要求致力去实践自己所学的知识,忠贞不渝,踏踏实实,一心一意,坚持不懈,努力认识新事物,创造新业绩。“勤恳朴诚,厚学致新”很好地体现了广西大学的办学传统和人文精神,既有老校训的传承,又有与时俱进的创新。
1928年,学校创办。
1939年,成为国立广西大学。
1950年,与南宁师范学院合并。
1951年,与西江学院本科部合并。
1952年,广西大学农学院独立建制,成立广西农学院。
1953年,广西大学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被停办。
1958年,广西大学恢复重建。
1961年,广西工学院和广西科技学院并入广西大学。
1962年,广西林学院并入广西农学院。
1970年,广西劳动大学并入广西农学院。
1992年,广西农学院更名为广西农业大学。
1997年,广西大学与广西农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广西大学。
1999年,学校获批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行列。
2006年,学校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11年9月,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11月,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同年,学校被确定为“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14所高校之一。
2014年9月,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17年1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9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2021年1月,《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以“一校一策”推进广西大学建设国内一流大学。
2022年2月,广西大学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5月8日,广西大学亚热带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