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海龙凤论坛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 附全文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闻罗天下 上传提供 评论 0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印发了《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据《办法》介绍,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而设立的用于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专项补助性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创业创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上市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银行、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力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中小企业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促进国内、国际合作交流;与国家相关扶持资金配套使用;其他经市政府批准需要扶持的项目。

    此外,《办法》还提出,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资助、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专项支持。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而设立的用于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专项补助性资金。

    第三条(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部门预算。

    第四条(使用原则)

    专项资金的安排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与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共同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监督制度)

    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依法接受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委托的审计部门或者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并主动接受市人大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 资金支持对象及支持范围

    第七条(支持对象)

    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本市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第八条(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向:

    (一)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创业创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上市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

    (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支持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和培育,加强中小企业专业服务保障,推动中小企业获得信息咨询、创业辅导、技术支撑、投资融资、知识产权、财会税务、法律咨询、市场拓展、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

    (三)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银行、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力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四)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中小企业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促进国内、国际合作交流。

    (五)与国家相关扶持资金配套使用。

    (六)其他经市政府批准需要扶持的项目。

    第九条(除外规定)

    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第三章 资金支持方式及额度

    第十条(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资助、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专项支持。

    (一)奖励。每个项目的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二)资助。按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相关投入总额的30%,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贷款贴息。贴息额按照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额度按项目合同金额确定,符合有关招投标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第十一条(区级配套)

    各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

    第四章 项目申报及评审

    第十二条(项目指南)

    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内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并在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和其他指定网站发布。

    第十三条(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中小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治理结构完善;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三)经营情况良好;

    (四)申报的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当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

    (五)当年度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服务机构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相应业务资格;

    (二)熟悉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业的中小企业服务人员及服务设施,在涉及的服务领域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四)经营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当年度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要求,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或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提出项目申报。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对相关项目审核同意并征求同级财政部门的意见后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第十六条(项目评审)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建立专家评审制度,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依据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的当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第五章 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第十七条(预算编制)

    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每年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并纳入部门预算中,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根据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研究确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第十八条(预算执行)

    市经济信息化委应当按照市财政局确定的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建立项目库,综合平衡专家评审意见,结合产业特点、区域分布等情况确定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并根据时间进度合理安排项目支出,确保专项资金预算按期完成。原则上当年预算当年执行。

    第十九条(预算调整)

    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和内容;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及时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条(拨款申请)

    对经批准的奖励、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在批准的支持额度内向市财政局申请拨款。

    第二十一条(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拨付专项资金。

    第六章 项目管理

    第二十二条(项目管理合同)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与市经济信息化委签订项目管理合同。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需经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审核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共同签订项目管理合同。

    第二十三条(项目管理费用)

    市经济信息化委因加强本领域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发生的监督、检查、评估、核查、验收等费用,在专项支持资金中列支,每年按照不超过当年专项资金总额的1%从严控制。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市经济信息化委或者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按照项目协议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单位应当在3个月内配合验收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项目变更和撤销)

    专项资金项目发生重大变更,应当由项目单位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审核。除不可抗力外,项目因故撤销的,项目单位应当将已拨付的专项资金上交市财政局。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信息公开)

    市经济信息化委应当依法、分项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绩效评价)

    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

    第二十八条(财务监督)

    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由市财政、市经信委开展不定期督查。

    第二十九条(责任追究)

    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支持资金、擅自改变专项支持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纪律的行为,将追回全部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取消该单位三年内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信用管理)

    市经济信息化委对项目单位开展信用管理。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记录项目单位在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评估等不同阶段的失信行为信息, 并按规定将有关信息提供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根据其失信程度在不同管理环节采取相应约束措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应用解释)

    本办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9日。原《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企(2014)581号〕,同时废止。

推荐阅读
网站提醒和声明
本站为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非“MAIGOO编辑”、“MAIGOO榜单研究员”、“MAIGOO文章编辑员”上传提供的文章/文字均是注册用户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 申请删除>> 纠错>> 投诉侵权>> 网页上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归网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非经许可不得抄袭或使用。
提交说明: 快速提交发布>> 提交资讯帮助>> 注册登录>>
您还未登录,依《网络安全法》相关要求,请您登录账户后再提交发布信息。点击登录>>如您还未注册,可点击注册>>,感谢您的理解及支持!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相关推荐
【上海产业园】上海国家开发区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 八大物流园区
上海市是中国4个直辖市之一,是中国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这里拥有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国家级开发区;拥有一批像华虹宏力、中芯国际、上汽这样的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高新企业。下面本文MAIGOO编辑整理了上海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为大家详细介绍上海国家级开发区、物流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一起去看看吧!
上海产业 上海市 ★★★★
9156 144
2024年第一批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上海438家创新型中小企业详细名单
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估后,上海经信委公布了2024年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第一批),共有438家企业入选,包括上海恒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等,下面就和小编一起看看名单详情吧。
2020年第二批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
2020年第二批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已经发布,有哪些上海企业成功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呢?下面Maigoo小编给大家带来2020第二批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以及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
2021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正式公布(附完整名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了“2021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榜单旨在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估后共计有1430家中小企业入围名单。此外,“专精特新”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复核,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名单详情吧。
上海名人汇总 上海名流 上海明星 上海富豪 上海企业家【上海名人】
上海,自古钟灵毓秀,各种人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且层出不穷。那些上海的名人,正如一个个故事一般,谱就上海的人杰地灵,书写着上海的灿烂辉煌。如明代著名科学家、政治家徐光启;西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陆机;宋末元初著名的棉纺织家、技术改革家黄道婆;著名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胡适等,接下来,就为大家细诉各种上海名人、上海富豪、上海近代名人、上海明星和上海企业家等,下面请看详细内容。
上海名人 上海市 ★★★★
2.1万+ 135
展会推荐
展会聚焦
热门展会
2024年06月12日-14日
地点:上海世博展览馆
距开幕 11
2024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第10届上交会2024
2024年06月19日-21日
地点:深圳国际会展中心
距开幕 18
2024第十四届深圳国际智能家居展览会,深圳国际智能家居展2024
2024年06月26日-30日
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距开幕 25
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2024年亚欧博览会
2024年07月08日-11日
地点:广交会展馆、保利世贸博览馆
距开幕 37
2024第26届中国(广州)国际建筑装饰博览会,2024广州建博会
2024年08月03日-05日
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距开幕 63
2024第30届北京国际美博会,CIBE北京国际美博会2024
2024年08月08日-11日
地点: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
距开幕 68
2024长沙百货会,2024第11届中国(长沙)百货批发市场商品交易会暨网红选品会
2024年09月01日-04日
地点:沈阳国际展览中心
距开幕 92
2024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中国制博会2024
2024年09月08日-11日
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距开幕 99
2024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第24届厦门投洽会2024
2024年09月10日-13日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距开幕 101
2024第二十九届中国国际家具展览会,第29届上海家具展2024
2024年09月24日-28日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距开幕 115
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2024年东博会
2024年09月25日-27日
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距开幕 116
2024年第三十二届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第32届PT展2024
2024年10月22日-26日
地点:灯都古镇会展中心
距开幕 143
2024第31届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2024年古镇灯博会
2024年11月05日-10日
地点:上海国家会展中心
距开幕 157
2024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2024年上海进博会
2024年11月05日-08日
地点:余姚中塑国际会展中心
距开幕 157
2024中国(余姚)国际塑料博览会曁第25届中国塑料博览会
2024年11月12日-17日
地点:珠海国际航展中心
距开幕 164
2024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2024中国航展,2024珠海航展
2024年11月22日-25日
地点:上海国家会展中心
距开幕 174
2024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第5届长三角文博会2024
2024年12月18日-20日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距开幕 200
2024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压铸展览会,上海压铸展2024
2024年04月25日-05月04日
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天竺)、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静安庄)
已闭幕
2024第十八届北京国际汽车展览会,2024北京车展
2024年04月20日-05月30日
地点:寿光国际会展中心
已闭幕
2024第二十五届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第25届菜博会2024
2024年01月18日-22日
地点:山东国际会展中心
已闭幕
2024全国年货购物节暨第二十一届济南年货会,2024济南年货会
2024年01月23日-02月04日
地点: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已闭幕
2024第27届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2024年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
2024年04月21日-23日
地点:山东国际会展中心
已闭幕
2024第95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2024济南全国汽配会
2024年05月15日-17日
地点:广州市保利世贸博览馆
已闭幕
2024年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汽车技术展览会,AUTOTECH 2024广州展
2024年04月11日-14日
地点: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已闭幕
2024第12届成都汽车消费节暨第8届房车生活节
2024年05月12日-14日
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已闭幕
2024第15届郑州消防安全及应急产业博览会,郑州消防展2024
2024年01月23日-02月07日
地点:西安国际会展中心
已闭幕
2024第十九届西安新春年货购物节,西安年货会2024
2024年04月13日-18日
地点:海南国际会展中心
已闭幕
2024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第四届消博会2024
2024年05月01日-04日
地点: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已闭幕
2024东莞春季国际车展,第二十四届广东国际汽车展示交易会·春季
2024年03月01日-03日
地点:深圳国际会展中心
已闭幕
2024中国糖果零食展览会,中国糖果零食展2024
2024年05月08日-10日
地点: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已闭幕
2024宁波国际照明展览会,2024宁波国际照明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