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对支付受理终端业务、个人收款条码、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等方面提出加强管理。
据了解,随着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社会公众的个性化、多样化支付需求得到了进一步的满足,也提高了小微经济、地摊经济的资金收付效率。但与此同时,个人收款条码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比如部分机构使用个人收款条码转账业务办理大量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质,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
此外,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线上远程转移赌资,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影响了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
针对人收款条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乱象,《通知》中提出了以下针对性要求:
一是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二是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
三是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个人动态收款条码规避政策要求;
四是要求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