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昆山发布消息,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普遍调整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7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乘以规定月增发额,分段计算增发总额:
注: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1元的,按21元增加。
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高龄倾斜: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75周岁、80周岁的人员,在上述普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28元和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