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发布消息称,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广电总局决定自2021年9月17日起,停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行为,并且要求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营造良好传播环境。
据了解,槟榔是一种温湿热型阳性植物,食用槟榔的人群多分布在东南亚国家,在我国,喜食槟榔的人群多在湖南与海南。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世界卫生组织早在2003年就把槟榔列为一级致癌物,咀嚼槟榔还有可能引起口腔癌,而在土耳其、新加坡等国家,槟榔还被列入了毒品的行列。
因此,广电总局此次停止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山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不仅对行业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也是在提醒消费者:食用槟榔,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