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6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资金的通知》,其中关于上海市耕力保护补贴标准内容如下: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对象是在上海市范围内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经营组织。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根据水稻种植面积,市级财政(含中央财政)按260元/亩的标准下达到各区和有关单位。
三、发放方式
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按照直达资金要求进行管理,各区和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要求进行发放。市级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和国库直拨方式下达,各区和单位要按照《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1〕3号)要求进行发放。
四、使用范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主要用于对从事粮食种植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直接补贴,合理安排种植茬口管理,保护耕地地力,强化生态资源保护意识。